外贸船舶代理流程
1、较佳的外贸代理应懂得海关手续和港口作业流程。在进出口贸易中,清关是外贸代理的一项传统职能。在外贸代理与海关当局中及其客户的双重关系中,对于外贸代理的法律直位,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海关代理通常是由政府授权的。
2、外贸只有大体的流程木有严格的流程因为自主出口和委托贸易公司出口在流程上有些小的差异做外贸其实就是单证交易,基本不接触货物,所以制单是外贸的基础外贸单证的流程就是外贸的流程。
3、外贸一般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
4、日本的出港前预申报制度(AFR)规定,对于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船舶上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NVOCC)必须在船舶离开境外装船港前24小时,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报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
做船舶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是的。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国内船舶代理备案前必须取得船舶管理业经营许可证,无证进行船舶代理属于违法行为。船舶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相关业务需满足特定条件。第五条,经营国际船舶运输需有中国籍船舶,船舶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配备提单、客票或多式联运单证,以及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第六条,申请人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许可。
进出境船舶申请获得兼营资格所需资料和证件有哪些?
《进出境船舶兼营境内运输业务申请书》(附件1);船舶登记资料:(1)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2)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以上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供正本交海关验证。
能办理。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得知,进出境船舶申请获得兼营资格需提交的资料如下:《进出境船舶兼营境内运输业务申请书》。船舶登记资料: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第三条 我国兼营船舶的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向船公司所在地海关书面申请并办理兼营船舶登记手续,经海关核准并签发《海关监管签证簿》(以下简称《签证簿》)后,才能兼营国际或国内运输。第四条 兼营船舶在航行、停泊期间,必须随带《签证簿》以备海关核查。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第十三条 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和出境的境内运输工具,未向海关办理手续并缴纳关税,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第十四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国际船舶代理备案在哪里办
1、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国际船舶代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前往港务局、港航局,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备案,具体备案资料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联系各主管部门确认。
2、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和有关人员资历证明文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变更企业信息或者不再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3、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船代公司在取得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证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备案?各个...
港务局引航站备案,如果有申请供船业务还必须申请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海事局申请、边检站申请备案;手续简单点,就是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说明,报告什么的,具体视各部门的规定。检疫局备案,要求同上,如果开展供船业务,必须申请卫生许可证,手续麻烦,还有体系建设。
国际航行船舶、国际航行船舶负责人在海关办理备案的,应当提交《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备案表》、《运输工具负责人备案表》,并同时提交备案表随附单证栏中列明的材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通知,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在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无船承运企业是境外注册的,可以选择一个经营业务实际发生口岸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相关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无船承运企业为境外注册企业的,可任选一个经营业务实际发生口岸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有直接报关业务的话,当然可以。人数没有限制的, 最少是5名。你的描述像货代或船代,只有你一个(还没注册), 你们应该还不是报关企业吧, 因为报关企业最少要5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