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运船舶代理运费(船舶代理费税率)
发布时间:2024-09-21阅读次数:36

水运交通部水运司

水运交通部水运司职能及处室职责水运交通部水运司主要负责制定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管理相关项目,负责设施维护,规费稽征,并对国际国内水运、港口、船舶代理等服务业进行监管。此外,还组织重要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负责起草司综合性文件,拟定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司内核稿工作。负责司内业务综合工作,协调司内、司与其它部门之间的业务工作。指导水运行业信息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司内信息系统。负责水运宣传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及水运行业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宋德星:男,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总部部长、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工程师、水运司集装箱处处长、水运研究所副所长,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局长,交通部水运司司长、水运局局长,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一)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申请由交通部水运司受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大楼 邮编:100736电话:010-65292650 电子邮箱:sys625@moc.gov.cn(二)前款以外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受理。

本规程根据交通部交基发(1997)824号文“关于下达1997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和交通部水运司水运技术字(1998)222号文“关于对《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制定工作大纲的批复”制定。

关于租船

【答案】:B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

光船租船: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一艘空船,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调度使用。

①租船方式不同。定程租船以船舶航程为租用对象;而定期租船以船舶租用期限为租用对象。②租金计算不同。定程租船按装运货物的吨数计算租金,租金可直接表现显货物运输成本;而定期租船是按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或按每日租金额计算租金,租金不能表现为货物运输成本。③费用负担不同。

光船租赁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定期租船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 。

船舶的营运调度由承租人负责,并负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等与营运有关的费用,而船舶所有人则负担船舶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船用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保险费等船舶维持费。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长短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船舶代理(三)委托时间和委托人主次地位

1、长期代理通常在船舶经常停靠的港口与代理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代理期间内所有属于委托方或由委托方经营的到港船舶的在港业务,这种代理关系可以保持稳定和高效。航次代理则针对不经常来港的船舶,每次来港前由船公司逐船逐航次委托代理人办理在港业务。

2、所以,按照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主次地位划分,在中国还存在着所谓第二方委托代理的代理关系形式。

3、二)按照委托,克尽职责,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履行承担的义务; (三)指导被代理的船公司、船只和船员遵守中国有关的法令规章,并协助主管当局处理船公司、船舶和船员的违法、违章事宜;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欺诈活动和使用不正当手段或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进行非法竞争。

4、【答案】:(1)按代理期间的长短划分,可以分为长期代理和航次代理。(2)按所代理船舶的营运方式划分,可以分为班轮运输代理和不定期运输代理。

海运港口一般收取哪些费用

1、海运费包含的费用有: 基本海运费。这是货物从始发港口到目的港口之间的基本运输费用。此费用取决于货物的性质、数量、体积和航线的距离。这是海运费用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附加费。比如港口拥挤费用、燃油附加费等,这些费用是根据特定情况临时增加的额外费用。

2、海运的主要费用包括:基本运费、附加运费、港口费用和保险费用。基本运费 基本运费是海运服务的基本费用,涵盖了货物的运输和船舶的操作费用。这是根据货物的性质(如重量、体积、类型等)和运输距离来确定的。基本运费是海运费用中最核心的部分,其费率通常由船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货物的具体情况来制定。

3、港口费用包括港口拥挤费、港口操作费、码头费等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取决于货物的性质、港口的设施和服务以及船舶的停靠时间。例如,一些港口会根据货物的体积或重量收取停泊费,还有一些港口会收取特定的操作费用,如装卸费、仓储费等。保险费用 海运保险是为了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损失或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