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庭不执行,应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这种情形,裁定直接生效,且没有救济途径,因为执行依据不是法院作出来的,所以,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先明确执行依据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也可以重新仲裁、公证。律师补充: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定不予执行的救济手段是向法院提出复议或者重新申请仲裁,令仲裁裁定书符合执行条件。通过仲裁维权的,仲裁事项不在受理范围内、仲裁程序违反程序及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的,法院会驳回执行申请,当事人在不予裁定书下达后十五日内可以发起复议。
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救济途径包括:案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因为执行异议制度的目的就在于让那些认为因执行行为而致自己实体权益遭受侵害的案外人能够获得司法救济。执行实务中,执行员审查执行异议的方式一般以书面审查为主,也有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正在实施的处分措施应当停止。
2017ALB十五佳诉讼律师榜,谁是最牛大状”
1、孙彦,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知识产权诉讼及争议解决,曾获得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的“十佳知识产权律师”称号。09 杨铭,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争议解决,曾获得汤森路透ALB “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称号。
2、年2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LB)的年度最佳诉讼律师榜单新鲜出炉,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师获此殊荣。 01 包伟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6年,包律师代表SOHO处理外滩8-1地块相关纠纷;代表喜力控股公司处理其与大富豪商业纠纷;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行借款合同纠纷等。
公司经营过程中,法人可能会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1、声誉风险: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人,其个人形象和行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责任风险:法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疏忽、过失等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遭受损失,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风险:公司经营不善或遭遇经济困难时,法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甚至个人财产受损的风险。
2、存在。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您将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在这些活动中,如果公司出现违法行为或债务纠纷,您作为法人代表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公司涉嫌犯罪,您作为法人代表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
4、对外代表组织机构(承担)进行业务开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