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港口船舶管理(船舶管理业务)
发布时间:2024-06-26阅读次数:31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就业机会有什么?

船舶设计与制造:毕业生可以在船舶设计院、研究所、船厂等单位从事船舶设计、建造、改装等工作,包括船舶结构设计、动力装置设计、船舶设备选型等。 船舶运营与管理:毕业生可以在航运公司、港口企业、船舶管理公司等单位从事船舶运营管理、船舶维修保养、船舶安全管理等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在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教育机构等单位找到工作,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的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总的来说,浙江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毕业生不仅可以在国内找到好的工作机会,也可以在国际上找到发展空间。

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士将在这个领域找到广泛的就业机会。 同时,创新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将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和革新。 因此,对于有兴趣和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士来说,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是一个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行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就业方向如下:就业方向。主要是在海洋运输类企业船舶公司、海洋石油单位、高等院校、船舶运输管理、船舶贸易与经营、海关、海上保险和海事仲裁等部门。从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研究、制造、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就业前景。

航运公司:航运公司是船舶工程专业学生的另一个就业方向。他们可以在航运公司从事船舶运营管理、船队管理、船舶维护和修理等工作。此外,他们还可以在航运保险公司从事船舶保险理赔等工作。政府部门:船舶工程专业的学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船舶管理和监督工作。

对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稳步上升,这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海洋工程是一个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工程学科,主要研究、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能源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等方面,其主要包括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能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运输与物流、海洋工程设计与建造等多个方向。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第一条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2、第六条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3、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4、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5、文件中建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文件中确立根据船舶的种类、航区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岸基、船岸和船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演习。上述所指的文件,即为船舶安全管理所建立的文件化的体系。

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201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内河港口管理,维护港口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内河港口的集散枢纽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八条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港口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建设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和为其他建设项目配套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所在港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港的主要腹地范围主要是长江流域七省二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和重庆市)组成的长江经济带。资料扩展:宁波港的前身是宁波港务局。

调度、理货员 、司机(门机 桥吊 轮胎吊 集卡车)、验箱员 、仓库保管员 、装卸工、 计划员。港口是可以停泊船只和运输货物、人员的地方,位于洋、海、河流、湖泊等水体上,通常也兼具口岸的功能。

海事管理就业方向及前景

1、海事管理涉及航海、港口、船舶等领域的管理工作,就业方向广泛且前景较好。航运公司:航运公司是海事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一大主要方向。在航运公司工作,可以从事船舶运输管理、航线规划、货物配送等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支持。

2、随着我国海运事业的飞速发展,海事安全管理人员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就业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毕业生主要面向航运或海运企业、海事事务处理部门、市县海事处等单位,从事航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海事事务处理、船舶与货运代理与养护工作以及与海事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及与海上货运有关的保险业务等工作。

3、就业方向广。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专业毕业的就业方向很广泛包括,各类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港航物流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等单位从事港口经营管理、港航物流服务、港口理货、保税区仓储管理、集装箱运输组织、报关等工作。

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港口的引航管理,适应港口生产需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港及其相关水域内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人、团体、船舶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全国引航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一)有为外国籍船舶和必须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且年引领船舶在600艘次以上的需要,或者在引航区内未设立引航机构的;(二)引航区内有三名以上持有有效引航员适任证书的引航员。

3、第二款修改为:“引航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引航机构应当制定引航方案,报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引航方案应当由一级引航员主持或者参与制定。

4、其中,第六条明确了沿海港口的引航费计算方法,对于10海里以内的引航,按照表2编号1(A)的标准计收;超过10海里的,则在基础标准上加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费,超出引水锚地部分的引航费则加收30%。引航距离由各地港口管理部门公布并报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交通部备案,引航费按进港和出港各一次计收。

5、非强制的引航服务,由船方提出申请。中国实施强制引航,外籍船舶不得自行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引航员在船上执行引航任务时,系代表船长操纵船舶。不论是否强制引航,引航员均受船长监督。双方应紧密合作,交换有关航行情况。船长对船舶航行安全负有全责,必要时可纠正引航员的不当操纵。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经2009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本市环境,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天津港海洋环境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天津港海洋环境,是指根据天津港口总体规划划定的水域环境和水域上空的大气环境。

5、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船舶污染事故(四)一般船舶污染事故,是指船舶溢油不足100吨,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00万元的船舶污染事故。